7月2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《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到,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、光伏、水电、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应用,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,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鼓励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,探索应用铝电解虚拟储能及柔性调控技术,提高项目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。支持电解铝企业通过绿证绿电交易、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,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。推动电解铝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封闭式皮带廊道、新能源车船、铁路、水路等清洁低碳运输方式。到 2025 年,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%左右,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比例达到 80%左右。
根据计划,目标到2025年底,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%,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,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%以上,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。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,电解铝行业2024年—2025年形成节能量约250万吨标准煤、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。到2030年底,电解铝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,可再生能源使用进一步提升,低温铝电解、新型连续阳极电解槽、惰性阳极铝电解、再生铝保级利用等节能降碳技术取得重要突破,高端铝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,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。
原文如下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能源局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实施全面节约战略,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,深入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,支撑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《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工业和信息化部
生态环境部
市场监管总局
国家能源局
2024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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