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4日,云南保山市启动了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业主优选以及2023年第二批部分市县的业主优选,规模总计770MW。
根据招标公告,依据《保山市2024年第一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》的要求,本次优选启动12个项目,共划分四个标段,规模总计为629.6MW。
具体项目包括标段1:隆阳区鱼塘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10万千瓦;
标段2:龙陵县老寨子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4.84万千瓦;龙陵县小田坝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3.12万千瓦。
标段3:昌宁县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(二期),装机容量2万千瓦;昌宁县更戛茶光互补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5万千瓦;昌宁县勐统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5万千瓦。
标段4:昌宁县达仁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6万千瓦;昌宁县光山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8万千瓦;昌宁县后山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5万千瓦;昌宁县尼诺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5万千瓦;昌宁县翁堵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5万千瓦;昌宁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4万千瓦。
此外,保山市同日还启动了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(施甸县)竞争性优选,施甸县大秧田村光伏发电项目,装机容量15万千瓦。
文件要求,项目业主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,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,项目业主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,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(办理用林用地、环保水保、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,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),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,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。
具体见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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