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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非:从电力市场改革角度看南非《电力监管法修正案》
80 来源: 海外光储观察员 2024-08-23 10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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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2-10~02-12
距离开展77

本月16日,南非总统Ramaphosa正式签署了《电力监管法修正案》,这项立法被认为是1923年南非国家电力公司Eskom成立以来南非电力行业最重要的改革。

从电力市场改革的角度来看,南非在此之前采用的是最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公共事业模式(Vertically Integrated Utility, VIU)在这种模式下,单一实体(Eskom)控制从发电到配电到整个电力供应链。

VIU模式的优点是整个链条受到政府严格监管,便于协调供需、长期规划投资,能够实现能源安全和农村电气化等社会目标,但由于缺乏竞争,往往会导致效率低下、财务业绩不佳、投资滞后等问题。

这种模式是电力市场最早期形态,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曾经采用过VIU模式,目前也还有很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这种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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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电力市场改革

回顾中国的电力改革史,在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电力领域面临的最严峻问题是电力短缺和资金不足,也曾出现过严重的电力缺口,传统的电力体制(国家电力公司垄断发电、输电和配电业务)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的电力市场需求。

在这种背景下,中国被迫进行电力市场改革,1978-1996年的电力市场改革重点在于:引入社会资本、外资建设电站,打破单一定价,培育市场定价模式。

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混乱期后,1997-2001年迎来第二次电力市场改革,重点在于:政企分离。取消了电力工业部,建立国家电网公司,成就了集发—输—变—配—供—设计—建设于一身,拥有全国60%以上发电装机,全国80%以上电网的超级垄断性集团公司。

在中国加入世贸后,新的电力矛盾再次激化,由于国家电力公司一家独大,缺少竞争,2002-2014年电力改革的重点是:厂网分离、竞价上网。

输电环节被拆分为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两家公司。发电环节有所谓五大六小发电集团。电力勘察设计施工有中国能建、中国电建。还有四大电气装备制造商。

在这一轮电网改革后,普遍认为中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经从垂直一体化模式VIU成功过渡到了单一买方模式(Single buyer model, SB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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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15后至今,中国又再次进行深度电力市场化改革,总体的思路是:放开两头(引导发电、售电侧充分竞争),管住中间(对于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监管)。

由此中国迈向了电力市场的第三种模式,即批发竞争模式(Whole sale competition, WRC),这种模式也是当前发达国家普遍所采用的成熟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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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非电力市场改革

简单回顾中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历程后,我们可以南非的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中找到一些相似之处。
2011年,南非启动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生产商采购计划(REIPPP),标志着SBM模式的实质性开始,并且提出了独立系统和市场运营商(ISMO)法案,旨在创建一个独立的实体来管理电力系统和市场。
但由于Eskom的阻力、政府内部的分歧以及工会压力,ISMO法案实质性搁浅,南非政府之后也未能采取有效手段增加电力供应,电力矛盾随着时间堆积愈演愈烈。
最终导致在2022年电力危机达到顶峰,全年停电天数竟然超过了200天。
南非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境遇非常相似:受困于低效的单一实体(Eskom)控制整个电力供应链。在这种困境下,被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即是:由VIU过渡至SBU模式,在发电端引入更多外部资本和市场竞争。
倒不是说南非参考中国模式进行电力市场改革,进行电力市场改革更多的是一种市场规律驱使下的历史必然,VIU-SBU模式是被许多国家验证过可行性的成熟模式。
南非最新通过的《电力监管法修正案》的最核心内容,拆分国家电力公司Eskom。
在发电环节引入更多外部资本参与,引导市场化竞争,解决发电功率不足的问题。参与市场交易需要获得南非能源监管机构(NERSA)颁发的许可证,法案中还制定了费率的准则,允许许可证持有者收回全部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。

法案禁止电网运营商歧视不同的发电商或客户,确保所有参与者能够平等的使用输配电网络。

输配电环节仍保持国有,重点解决电网容量不足的问题,为发电商、消费者、贸易商、零售商提供交易平台。输电环节由自Eskom拆分而来的南非国家输电公司(NTCSA)负责,根据法案规定,在五年后,该公司将转换为完全独立的输电系统运营商(TSO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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